共同危险行为的具体种类有什么 法录帮 欠款追讨 6.43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共同危险行为的具体种类如下: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但不能判明;3、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并且造成了致人损害的后果;4、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TAG标签:危险 欠款追讨 债权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