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危险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2.0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共同危险行为的种类: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但不能判明。3.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并且造成了致人损害的后果。4.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TAG标签:危险 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