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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的内容有什么

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的内容如下:
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
3、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并且造成了致人损害的后果;
4、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的内容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