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不当可以进行撤销和变更吗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6.96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TAG标签:不当 撤销 刑事犯罪辩护 变更 羁押 刑事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