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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的种类可分为哪些

财产保险合同的种类可分为哪些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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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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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于风险预防意识越来越强,如何避免风险是个很难的问题,财产保险就是一种有效的经济补偿方式。那么,财产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有哪些法律规定,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如何计算呢?下面就让律师365小编来为大家介绍。


  一、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

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在实务操作中,当保险人审核投保人填具的投保单后并在投保单上签章表示同意承保时,即意味着保险合同的成立,但是,保险合同的成立并不一定意味着保险责任的开始。


  二、保险合同何时生效

1、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与保险人完成要约、承诺后合同依法成立,保险人承诺的意思表示因见之于保险单上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2、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条款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一般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但是,保险合同往往是附条件、附期限生效的合同,只有当事人的行为符合所附条件或达到所附期限时,保险合同才生效。如保险合同订立时,约定保险费交纳后保险合同才开始生效,那么,虽然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但要等到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后,才能生效。我国保险实践中普遍推行的“零时起保制”,就是指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在合同成立的次日零时或约定的未来某一日的零时。

3、目前的保险销售业务中,尤其是机动车交强险的购买过程中,机动车车主往往会在4S汽车销售店直接投保交强险,属于保险代售,不能强求4S店店员对保险合同内容如同专业的保险业务员一样做过多解释,且保险单一般是格式条款,对涉及到的免责条款等会加注黑体、加粗等予以提示,而对保险期间并没有黑体、加粗等标注。即便是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如果投保人并未对保险期间加以合理提示及说明,应当本着有利于被保险人利益的原则,苛责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完善合同,避免争议事项的出现。因此,保险合同中有保险期间,要看保险人有无履行合理说明及提示义务,由投保人选择是即时生效还是附期限生效。

综上所述,随着人们风险意识的提高,财产保险也慢慢走进了人们的生活。从上面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生效时间的介绍来看,保险合同成立就即生效了,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其他约定。保险人要对保险责任期间尽到明确告知的义务。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哈尔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