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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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原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

一、作为原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

作为原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

第一,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

第二,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

第四,开庭时遵守法庭记录;

第五,如果法院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多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原告也不是递交了诉讼状以后就万事大吉了,有的时候,原被告双方在开庭审理过程当中,自己的心理状态也是很重要的,还有一些其他必须要准备的事宜,如果不懂的话要问律师,因为到了庭审阶段,不管有任何问题都不能轻易打断任何人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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