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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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为保证人的是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以下人员不能为保证人
(一)与本案有牵连的人;
(二)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的人;
(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人;
(五)没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的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不能为保证人的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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