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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犯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一、持续犯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持续犯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持续犯也叫继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例如,《刑法》第238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从行为人非法地把他人拘禁起来的时候开始,一直到恢复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时候为止,这一非法拘禁的行为处于持续不断的状态。继续犯也叫持续犯,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

二、构成持续犯的条件有哪些

1、持续犯是一个行为,因为主观上继续犯具有对于一个犯罪行为的故意,尽管具有长时间实行的性质,但都是为了达到其犯罪的目的。行为具有这种延续性,但不能由此认为是数行为。例如非法拘禁,拘禁一天是一个行为,拘禁一年也是一个行为,只是行为延续时间长短不同而已,并不涉及行为的单复数问题。具有一个行为是继续犯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是数行为,那就不可能是持续犯。

2、持续犯是持续地侵害同一个法益,如果其所侵害的是法律所保护的不同权益,就不可能是持续犯。

3、持续犯是在犯罪既遂即完全齐备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以后,犯罪状态仍然处于持续之中。不仅是犯罪状态的持续,而且同时也是犯罪行为的持续。

4、持续犯是犯罪行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持续地存在,而且是不间断地存在。如果没有行为的这种持续性,就不可能存在持续犯。持续时间长短不影响犯罪构成,但作为犯罪情节,对量刑具有重大意义。

三、持续犯和连续犯的区别是什么

持续犯的特点如下:

(1)必须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

(2)犯罪行为在一定的时间内不间断。

(3)行为侵犯了同一具体的社会关系。

(4)出于一个罪过。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概括的犯意,连续实施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特点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

(2)客观上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

(3)时间上数行为具有连续性。

(4)法律上数行为触犯了同一个罪名。

持续犯与连续犯的区别:

(1)继续犯实际上只有一个行为,而连续犯则有多个行为。

(2)继续犯的行为虽然持续一定的时间,但不间断;而连续犯的数个行为之间持续一定的时间,但数行为之间是有间断性的。

最后,根据不同的犯罪状态可以为犯罪者定义不同的犯罪行为,不管是哪种犯罪行为,只要满足犯罪条件都能构成犯罪,只是犯罪行为的轻缓程度不同而已,不同程度的犯罪也对应着不同的刑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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