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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强迫交易罪数额是多少?

认定强迫交易罪数额是多少?

一、认定强迫交易罪数额是多少?

强迫交易的数额达到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就可以立案追诉了。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追诉。

强迫交易罪是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他人交易,或者是强迫他人参加或退出投标、拍卖、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量刑标准有: 

1、犯强迫交易罪的一般情节的,依法应当判处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或者是单处一定的罚金。 

2、犯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的罚金。其中“情节严重”有: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强迫他人退出交易、强迫他人转让股份、强迫他人退出或参与特定的经营活动。

二、强迫交易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客体: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存在强迫交易行为,违法所得占2000元以上的,认定为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交易市场的管理秩序,采用暴力或胁迫的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或提供服务,犯该罪的是一般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达到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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