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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职务侵权的行为其实指的就是他行为的实施伤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第三人构成了一定的侵权的一种职务行为。那么关于职务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这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内容。下面,就由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职务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相关内容。

职务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主体

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性质

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执行职务所致。法人、其他组织法定表或代理所在单位实施,因而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的行为如果与执行或履行职务无关,则不构成职务侵权。

三、不当行为

必须是执行职务中的不当行为。所谓不当行为,是指执行职务中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例如滥用行政职权,违反法定程序,进行错误的拘留、逮捕等。如果是依法剥夺、限制公民、法人的某些利益则不构成侵权。

四、合法权益

必须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损失。合法权益的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失。财产损失只限于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不在国家赔偿范围之列。人身损失主要是指对公民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的损害。

五、因果关系

不当职务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遭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可以要求赔偿的范围包括两大类:

一是因行政违法行为要求的行政赔偿

二是与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有关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要求的刑事赔偿。这两类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不能适用普通民事赔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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