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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要件有哪些?

一、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要件有哪些?

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要件有哪些?

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

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义务。

这种义务的来源主要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

(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危害结果。

二、特征

(一)违反法律直接规定。是指《刑法》有直接规定的罪名,才构成犯罪,即罪刑法定原则:“法无规定不为罪”,严禁“类推”。以《刑法》确定罪名为准。

(二)负有法定义务。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

例如;母亲拒绝婴儿喂奶,造成婴儿死亡的。属于不作为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拒绝履行的行为。是指能够有条件作为,而拒绝履行作为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要达到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 [1]

罪名

1)《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

2)《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4)《刑法》第三百八十条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5)《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6)《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7)《刑法》第四百二十九条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8)《刑法》第四百四十条 【遗弃武器装备罪】

9)《刑法》第四百四十一条 【遗失武器装备罪】

10)《刑法》第四百四十四条 【遗弃伤病军人罪】

11)《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12)《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13)《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4)《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丢失枪支不报罪】

15)《刑法》第四百条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6)《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等

犯罪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二者的处罚程度是不一样的,作为犯罪相对于不作为犯罪而言,处罚的更加的严重,不作为犯罪会考虑到主观恶心没有作为行为的严重,所以给予了一定的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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