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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肯买社保单位能同意吗?

一、员工不肯买社保企业能同意吗?

员工不肯买社保单位能同意吗?

员工不肯买社保单位不能同意。

作为用人单位来说,不管劳动者是否愿意交社保,用人单位都是必须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缴纳社保是企业不可免除的法定义务,缴纳的费用根据当地的社保缴纳基数来确定的。如若企业同意员工要求不缴纳社保,就极有可能因此承担各种风险。

相关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保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第八十六条规定,对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二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二、企业同意不给员工缴纳社保需要承担哪些风险?

风险一:违法解除合同

在试用期未满时,劳动者主动辞职,而公司未购买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的,属于员工被动辞职。也就是说,是由于用人单位没给劳动者买社保,劳动者不得不辞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风险二:工伤风险

员工如果发生工伤,公司购买了社保,可由社保赔偿一部分;公司没有购买社保,就需要全付,这与工伤在试用期间发生,还是在正式用工期间发生无关。

风险三:行政处罚

在社保入税前,试用期不购买社保常常属于投诉无门的状态,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社保归入税务部门管理,意味着将来劳动者可向税务部门投诉。一旦投诉,企业就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新政策的出台,意味着给员工购买社保成为企业不可免除的法定义务,作为用人单位,如果同意员工要求不为其购买社保,极有可能承担巨大风险,因此企业同意员工放弃缴纳社保,请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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