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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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病退和工伤的待遇的依据是什么?

所谓大病这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肯定都是非常严重的疾病,因为大病病退的享受到的是正常的养老保险待遇,不过,有些人的大病可能是因为工伤事故才导致的,例如说公司在有毒化学物品的管理措施上不够严格,导致被一些放射性的物品所伤害。大病退休的有些职工就特别关心大病病退和工伤的待遇的依据是什么?

大病病退和工伤的待遇的依据是什么?

一、大病病退和工伤的待遇的依据是什么?

1、按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对能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不光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必须累计缴费满15年等,也就是说达不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是不能办理退休的。

2、工伤和因病都不能办理提前退休,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办理退休,计算养老金的办法是一样的,养老金的多少只与缴费年限和累计缴费总额有关。

3、所以《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申请病退的条件有哪些?

职工因病退休(职)鉴定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保留企业职工身份的参保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其中因病退职鉴定不受年龄限制);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其以上,实行建立个人帐户制度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职工;

(4)鉴定时必须是在医疗期满或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三、病退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病退休(职)鉴定由单位统一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经单位签字盖章的职工本人书面申请;《重庆市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免冠近照1张;可采信的病史资料,其中精神病患者须提供3年以上的系统治疗病历资料。

(2)用人单位须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初审,同时将初审情况在本企业公示1周,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方可在《重庆市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上签字盖章,连同职工的其它资料报送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3)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因病退休(职)鉴定的职工资料经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社会保险局)审查后,市劳动鉴定中心根据各区县的申报人数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通知鉴定单位。

(4)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职工在接到鉴定资格通知后,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缴纳200.00元鉴定费,自备相关的检查、食宿费用。

大病病退也是需要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才能够正常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大病退也必须是缴费年限已经达到了15年,否则在退休以后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养老待遇,然后工伤待遇跟当事人是否病退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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