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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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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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

无产权证的售后公房买卖合同,就合同的效力而言是有效合同。但房屋属于不动产,应以产权登记并获得产权证后才是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没有产权证即没有进行产权登记或还没有获得合法的产权,这样的交易存在风险。  如果需要买这样的房产,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买方要明确业主身份和房产的产源,判断是否可以交易并预见风险;更要惕防假业主骗钱的!这个是在合同之前就要留心的。  二、须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具体条款要约定明确,如果是格式化合同,尽量全方位协商好事项,并订立补充协议上完善合同。  三、明确首付支付方式,是银行资金监管,还是先直接缴付与业主。若缴付业主,转账小票;银行流水,以及业主写的收条要保留好。  四、明确产权证下来的时间;不一定是一个具体时间,但至少要知道一个时间范围。不能说当时在口头上知道了,但是到时候房本下不来或者出现别的问题买方可能哑巴吃黄连了。  五、明细一下房本下来后业主能在几天内配合买方去办过户手续。这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本下来的时候因为一些客观原因业主拖延时间不过户,协议上没有标注那么买方一样处于被动地位(这一条你可以在补充协议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