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生育津贴不足怎么补差

1、已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补足到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企平工资)。自2011年7月1日起,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社平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个人的产假前工资标准高于企平工资的,再补足到个人的产假前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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