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律师解答

生育津贴公司不给怎么办

生育津贴公司不给,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虚报、冒领生育津贴或生育医疗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追回全部虚报、冒领金额,并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企业欠付或拒付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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