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有公司联络函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有公司联络函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律师解答:一般不能。律师解析:一般来说有公司联络函一般不能证明劳动关系。联络函不是有效证明,有效的证据有:
1、工服和工资表复印件;
2、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3、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