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律师解答

劳动者权益保护条款

首先,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的,因此在实践中也经常发生,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件。以下是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条款:
一、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不再随便适用;
四、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违约金条款限制劳动者辞职;
五、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
六、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内部规章制度约束处罚劳动者;
七、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赔偿金;
八、劳动者可以理直气壮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凭证转移档案和保险关系;
九、劳动合同终止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十、劳动者应得的钱可以及时拿到。

劳动者权益保护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