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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具体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具体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具体有哪些

二,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

三、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

四、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五、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六、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国家有关法律的强制要求,因此自己需要注意实际的条例,只要自己可以有效的处理,相关的权益维护就不会出现较多的争议,但是的最为关键的是确定有关的企业是违法操作的源头,这样问题的处理就会有着充分的现实的意义,进而存在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