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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怀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女员工怀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女员工怀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怀孕期间劳动者可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不能因劳动者怀孕而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在日常生活中,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有补偿吗?

若公司确定是因业务调整的原因,不能继续雇佣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若劳动者月工资未高于前述3倍数额,则无支付年限限制,可以超过12年。如果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三、试用期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可以相对容易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说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员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2)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

(3)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什么时间。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一旦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这时只能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里还特别提醒: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约定试用期。

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不是由于员工的过错行为,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支付给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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