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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提供虚假资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入职提供虚假资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前,需要填写相关的劳动资料,相关的用人单位进行备案处理。如相关的劳动者提供虚假的资料进行入职的,用人单位一经发现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相关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可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一、入职提供虚假材料公司能否解雇

首先看你单位对提供虚假信息是如何定义,及规定的。其次,员工在应聘时填写的应聘登记表里,最后是否有一栏文字,提醒着求职者,若是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公司处罚,情节严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其实,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员工,我们也偶尔会遇到,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一,看单位如何规定这类情况。

第二,看员工的岗位及工作能力,核心或重点岗位,肯定不允许出现这种不诚实情况,若是基层岗位,情节不严重,还可以警告一次,若是能力不错,用人部门觉得是可培养对象且情节不严重,可按较轻的情况处理,但要留心观察,若出现其他不诚信行为,立即辞退。对于能力不行,且还出现不诚信行为,直接按规定走。

第三,看单位的企业文化,若单位坚持塑造诚信的文化氛围,那员工出现不诚信行为肯定是不能容忍的,

二、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员工入职填写个人资料表的时候提交虚假材料” 填写虚假信息 和 提供虚假材料 是两个不一样的情况

2、以上条例第一款情形出现,在某些条件下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属于合法解除的:提供虚假的执业技能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可能对任职该岗位造成影响的 属于违法解除(或者说产生纠纷仲裁不会支持的)的:是否已婚、是否已育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3、另外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虚假,以及这个虚假影响其任职这个岗位。

4、医疗期内不得随便解除(不能按劳动合同法40条 41条 约定情形解除) 但虚假、欺骗这个,不在此范围内。

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入职的,我国的相关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当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根据劳动的实际劳动能力和相关的企业文化,如相关的企业文化对这类弄虚作假的行为不能容忍的,也可以解除这类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