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提前30天劳动法怎么规定的 法录帮 劳动关系 1.3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新劳动法中关于辞职的规定:1、提前30天通知解除被称为“任意解除权”,是劳动法对员工的特别保护,其理论基础是不得强迫劳动,只要员工不愿干了,企业没有任何权利强留员工。2、劳动合同法生效前,企业可以和员工约定违约责任。但劳合法以明确禁止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之外的任何违约金。3、需强调的是,企业虽然没有收违约金的权利了,但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TAG标签:离职 劳动关系 劳动法 员工 劳动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