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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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继承法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条 继承方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继承法》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
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行使。

2019年新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