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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纠纷提起刑事自诉

欠款纠纷提起刑事自诉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而刑事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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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提起刑事自诉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只有在刑事诉讼中才会有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之分,在民事诉讼中全部都属于自诉案件,不存在公诉案件。因此要问自诉民事案件包括哪些,那其实范围就比较广,若离婚案、拖欠工资案、医疗事故案、债权债务案、交通事故案等等,其实都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