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列表

丈夫死亡儿媳有义务赡养其父母吗?

丈夫死亡儿媳有义务赡养其父母吗?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结婚之后就意味着应该担负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学着成熟。结婚之后双方就应该对自己组成的家庭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老人更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毕竟成家之后更能体会到父母的艰辛,而对于妻子来说是要辅助丈夫赡养男方的老人的。但是有时候会法神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家庭的重担因此而落在女方的身上,一旦妻子负担不起的话就会提出不赡养老人,有人会觉得女人不孝,男方的老人可能还会向女方要赡养费,其实在要赡养费之前要弄明白妻子有没有赡养男方的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当事人要弄明白儿媳是不是法定的赡养人,应不应该在儿子死后承担赡养自己的义务。按照相关的规定,赡养人有以下的几种:

      1、老人的子女才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以及养子女(要知道的是虽然有些可能解除了收养关系,但是还是需要向没有生活来源的养父母支付赡养费的)

      2、和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以及继女

      3、对于有能力的孙子或者是孙女以及外孙、外孙女也应该承担赡养的义务

      从上述可以看出其实儿媳是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的,可以不承担赡养的义务。虽然在法律上是有规定,妻子有协助丈夫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一旦男方死亡这种依附于婚姻关系的义务随之就会不存在,所以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

      简单的说:妻子是没有赡养丈夫的父母的义务的,不过很多女人都会选择赡养老人,大多数人都是出于孝心 以及良心等方面的原因考虑选择赡养。如果不承担的话,男方的父母也不能够要求其承担,如果因为这个问题发生纠纷的话,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