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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只要一方不同意就离不了吗?

一般来说,离婚只要一方不同意一样是可以离婚的,不过就要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诉讼离婚,因为在我国离婚的形式分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到法院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来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

夫妻离婚只要一方不同意就离不了吗?

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离婚原因进行宣判。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

法定离婚条件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因此,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能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民典法》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在我国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途径,并不存在说一方不愿意离婚就离不成,如果想要离婚但有一方不想离的话,另一方是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首先法院是会调解,调节不了的话并且满足上述详细提到这五种情形的话,法院是会支持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