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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就无法通过签订离婚协议来进行登记离婚了,因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离婚的前提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时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提出离婚申请,如果能够提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判离的可能性会更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