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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购销合同印花税规定有哪些

一、山西省购销合同印花税规定有哪些

山西省购销合同印花税规定有哪些

第一,根据《山西省购销合同类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减少税款流失,依法组织地方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书立购销合同及合同性凭证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三条对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工业生产企业或商品流通企业,凡按照规定设置帐薄进行核算,并能如实提供购销合同及合同性凭证的,应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发给其"印花税自行汇缴许可证",实行由纳税人按购销合同标的金额,自行汇总计算缴纳印花税的办法。

凡不按规定设置帐薄或虽设置帐薄,但帐目混乱,收入、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且不能如实提供购销合同及合同性凭证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发给其"印花税核定汇缴通知书",实行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按纳税人购销金额一定比例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办法。

第二,根据《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购销合同类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对实行核定征收购销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人,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依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按下列标准核定计税依据:

1、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工业生产企业,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50-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可按销售收入60-9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2、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商品流通企业,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根据实行情况,对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60-9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可按销售收入20%-5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二、租赁合同印花税什么时候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购销合同印花税应于合同书立当日,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缴纳。

为简化贴花手续,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

汇总缴纳的限期为1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三、印花税的具体数额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

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

4、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

租赁合同印花税一般在订立合同书当天进行缴纳印花税,同时根据租赁合同中购买金额的千分之一来计算印花税。需要汇总缴纳印花税金额的,需要在一个月的期限内缴纳完毕。税金若超过五百元,则需要填写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