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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合同印花税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合同印花税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合同印花税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所以政府出让土地要交合同印花税,按所载金额0.5‰贴花。

一、定义: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二、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三、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其中,产权转移书据按照所载金额0.5‰贴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从2006年12月27日起,纳税人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支付土地出让金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照万分之五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

三、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是针对房屋的转让或者是商品房买卖等实际中经济独立的行为所征收的税额,所以在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当中也应当做出印花税的说明。对于印花税的税率来说一般都为百分之零点五的比例来进行征收,个人的产权交换也需要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