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当前位置 /首页/合同事务/合同纠纷/列表

买受人出卖人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一、买受人出卖人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买受人出卖人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买受人出卖人的法定义务有:出卖方: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方: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很显然,在买卖合同当中,卖方与买方的义务是不同的。可以这样说,卖方的义务对应的基本上是买方的权利,反过来,买方的义务也是基本上对应卖方的权利。合同中的义务是当事人应该遵守、严格执行的,否则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出卖人和买受人的义务是什么

(一)出卖人的义务

1.交付标的物。

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买卖合同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因此出卖人负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归买受人的义务。为保证出卖人能够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出卖人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

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与出卖人双方在构成买卖关系的,需要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需要针对买受人和出卖人具有的权利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的体现,并且合同一旦签署,就对双方都具有约束作用。双方需要严格执行合同的内容,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TAG标签:义务 出卖 买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