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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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有什么原则

订立合同有什么原则
订立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
二、自愿原则
合同是意思自治的产物,自愿原则是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由约定,这一原则是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合同是意思自治、契约精神的产物,在不违反民事法律公平、诚实守信的大体原则下,合同允许各方当事人最大限度的自由商定合同合同内容,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话。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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