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

当前位置 /首页/合同事务/合同订立/列表

订立合同债务主要是存在什么风险

订立合同债务主要是存在什么风险
律师解析:签订合同债务主要是存在以下风险:
(一)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二)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债务。
(三)合同债务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
(四)在合同债务中的恶意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