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

当前位置 /首页/合同事务/合同订立/列表

签订旅游合同注意事项

1、看合同必备要素是否齐全。按照《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规定的旅游合同必须载明的事项。
2、看合同的一些特殊要素。比如:出境游如果要收导游小费,必须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标准;法规规定出境游一定要派领队的,合同中要有相关的约定。
3、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工商部门认定的“霸王条款”问题(如:“若人数不够,我社无法独立成团,将提前五天通知,全额退还团费,不作赔偿;或我社有权联合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出游,恕不另行通知”)。
4、行程表作为合同的附件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注意行程表中的有关条款与合同条款有没有相互抵触的问题。
5、要注意网上交费团购的合同签订问题。如是合法的旅行社通过电子商务参团的,要与参团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如果是不具备旅行社资格的网站以团购等方式收取费用交由旅行社操作的,在参团前一定与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避免发生旅游纷纷时组团社推御责任。
6、善用协商权。对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旅行社在其提供的合同中应当留有“特别约定条款”位置,供双方去协商,游客对合同中已印制定下来的一些内容,认为不合理的,一定要提出异议,通过充分协商去修改。  
7、还要注意看旅行社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签订旅游合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