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过程中标的物损失的风险要怎样划分转移 法录帮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1.0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首先,标的物风险转移的时间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出约定。其次,如果当事人对此问题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以标的物的交付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TAG标签:合同事务 买卖 损失 风险 划分 合同纠纷 标的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