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起诉商铺合同纠纷程序

起诉商铺合同纠纷程序
律师解析:(一)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二)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三)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四)开庭审理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
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五)宣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