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关于合同变更,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合同变更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法律对合同的变更作了专门的规定。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合同变更应该具备以下的条件,

一,以存在着合同关系。

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三,合同的变更需经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四,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关于合同解除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实现目的。

二,债务人拒绝履行,也成毁约。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具体合同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从其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