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分公司签合同需总公司的章吗

分公司签合同需要总公司的章。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没有总公司的授权不能加盖总公司的章,有授权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可需要盖总公司的章。有独立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只加盖自己的公章。总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话需要加盖总公司的公章,和分公司是没有关系的。

分公司签合同需总公司的章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