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

当前位置 /首页/合同事务/合同订立/列表

分公司和总公司需要签合同吗

总公司可以和分公司之间一般是不可以签合同的,但如果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则是可以签订的,但在实际的事务处理过程中,分公司是需要服从总公司的相关调度的,所以并不需要签订合同来进行认定。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分公司和总公司需要签合同吗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