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包括哪三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包括哪三种
律师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包括有:
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不安抗辩权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法律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
第一款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