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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认缴期限到了怎么办

一、公司的认缴期限到了怎么办

公司的认缴期限到了怎么办

如果期限到了没有缴纳,属于瑕疵出资,需要履行补缴责任;如果金额特别巨大,后果严重,则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新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时间,就是股东会决议将认缴时间推迟(比如推迟10年),带着材料到工商窗口备案就可以了。

二、注册资金需要注意什么

1、工商局是不收注册登记费了。(以往,1000万注册资本要交8000元注册登记费)

但是,税务局收税!要按照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交印花税。注册资本1000万,那就是给税局交5000元。

不要以为没实缴税局就不收取了,实际上,请税局开具清税证明的时候,不补上这些钱,税局不会开具清税证明。当然,也不建议太小。所谓“一元办公司”更多是理论上的。

2、既然是注册资本认缴制,那我认缴个100年,100年后实缴到位,可以吧?

法律的确没有明确禁止条款。从法理上来说,认缴期限并不受股东年龄的限制,毕竟股东可以变更,就像愚公移山,子子孙孙,前股东可以转让股权给后股东,那么认缴义务也就自然由后期最新股东承担。

但是,过长的认缴期限,超越了股东的自然劳动年龄,明显给人一种皮包公司的感觉。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3、不实缴就不会被抽查到?所以注册资本写大一点无所谓吗?

在认缴期限内,不实缴只是不检查实缴内容,并不是说不会被抽查到。除非是针对实缴进行的定向抽查这一种情况,否则,抽查概率跟是否实缴是没有关系的。反而是,注册资本越大,越可能被重点监控,抽查检查的频率会越高。

4、认缴资金虚高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更大!

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例如,公司如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因企业经营不善,而需申请破产清算

如果公司清算后,公司还存在100万的债务无法偿还,此时公司如果注册资金只有50万,那么股东的偿还额度只要偿还50万即可,如果公司的注册资金是100万,则需要偿还100万。由此可知,注册资金虚高,而股东自身承受能力不够就会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窘境。

相关的公司在办理这类注册资本认缴时,可以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约定这类认缴期限。但相关的认缴期限不宜过长,在我国政府网站上都有公示的。注册资金也不宜过少,应根据自身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范围缴纳相应的公司资本,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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