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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房子就一定会被强制拆除?

关于《责令限期拆除通知》是否具有强拆效力这件事,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依此可以看出来,责令限期拆除通知意味着房子可能是违法建筑,所以在收到这样的文件的时候,第一时间需要确定是自己的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

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房子就一定会被强制拆除?

那么哪些机关可以做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呢?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可以依法对房屋做出此通知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或者是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资格机关,做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应该包含以下这些内容。

首先,需要告知被征收人做出该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也就是我们常见的公告的形式告知。

其次,需要通知被征收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再次,是要告知被征收人有权对做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最后,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辩,也为提起复议或者诉讼,行政机关才有权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昌运律师建议您:当收到限期拆除通知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自己所属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是,可以通过补救措施,使得自己的房屋成为合法建筑,如果不是,就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在面对限期拆除通知时,需要注意核实做出通知的主体是否符合资格,所做出的通知内容是否正确,在做出限期拆除通知时程序是否合法,自己无法确定时,可以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去帮助维权。

最后,限期拆除通知不具有可以强制拆除的法律效力,这个时候任何的强拆行为都是违法的,只有在行政机关作出合法的强制拆除决定时,被征收人没有复议或者诉讼,才可对房屋进行强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