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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养的子女有资格继承吗?

随着子女的成长,有些父母因病或者经济条件等原因,无法继续抚养子女成长,可能会选择放弃抚养自己的亲骨肉,转由他人收养自己的子女。那么被收养的子女有资格继承遗产吗?针对于这个问题和大家进行详细说明。

被收养的子女有资格继承吗?

一、收养的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来看,养子女与婚生子女同样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因此收养的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是,在关于养子女的继承纠纷案件中,难点不在于养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而是如何认定“收养关系”。

从法律上讲,收养分为“按收养要求收养”和“事实收养”。“按收养要求收养”很好理解,《民法典》也对收养的相关规定做出了详细解释。按照相关流程走完所有手续之后,民政部门会下发证件,此时就能证明收养关系,从而继承遗产。

而“事实收养”则相对复杂,因为不存在收养手续,所以无法证明收养关系的存在。但实际上早在之前就存在事实收养关系,并且明确规定,只要符合事实收养手续也能办理收养公证

二、被收养的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成立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是无法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三、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与生父母以及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但是此条规定仅限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需要自行协商决定。

也就是说,养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主要是收养关系的解除时间。如果未成年子女与其养父母解除了收养关系,那么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自然而然就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如果是成年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则需要根据协商结果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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