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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暂停期间中,加盖房屋有用吗?

“律师,我家的房子要拆迁了,我把房子加盖了一层,他们说不给补偿,这是为什么啊”家里的房屋要拆迁了,很多人会选择加盖房屋等行为增加补偿费。那么你听说过拆迁中的暂停期限吗?在暂停期限里,这些行为你可千万不能做,不但无法增加补偿,搞不好还会给自己造成损失。

在征收暂停期间中,加盖房屋有用吗?

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简单来说,拆迁中的暂停期限就是在政府划定了拆迁范围,拆迁公告已布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拆迁范围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在此期间内,禁止被拆迁方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典型的不当行为包括:一是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行为;二是改变房屋用途或者土地用途;三是将房屋进行买卖、租赁、赠与、抵押等处分行为;四是将户口迁入被拆迁房屋的不当户口变动。

违反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对此不予补偿。

启动暂停期限也是有程序性规定的,需要拆迁方进行申请,具体材料包括:征地、占地批准文件等。

同时,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也就是说暂停加盖房屋等行为是有明确时间期限的,一般不能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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