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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劳动法职工工资的计算

依照劳动法职工工资的计算
用人单位扣减职工工资的标准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述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又根据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法律保护。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应得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有两方面的标准,一是看劳动者是否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二是看用人单位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无过错的正常劳动,而用人单位又不具有扣除工资的法定理由的,就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是对劳动者工资权的侵犯。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5)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6)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7)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婚假属于国家赋予劳动者的合法假期,也就是说劳动者只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那么就都可以向用人单位请婚假。另外,在婚假期间,单位也需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仅不能扣工资,在这段期间即使员工没有来上班,也是需要支付其一定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