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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社保问题局

福州长乐社保问题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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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社保问题局有什么相关法律规定?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主管部门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社会保险政策;

2.指导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关社会保险工作;

3.组织实施市本级社会保险工作计划,加强业务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线管理工作,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征收的原始资料,负责按时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5.负责办理企业参保登记和职工参保、转移、终止、中断等手续,统一核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审核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等费用,并按期足额支付;

6.建立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台账,定期与企业、职工个人账户进行核对,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系统计算机开发利用,对各项账、卡和册进行档案化、计算机化管理;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会计、统计和信息工作;

9.负责承办市政府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