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夫妻房产过户费用 法录帮 法律 7.63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夫妻房产过户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离婚析产不需要交税,但办理房产证的证件费需要交,这个不多的。 TAG标签:夫妻 房屋买卖 过户 费用 东莞 房产纠纷 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