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怎么构成的 法录帮 法律 9.65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怎么构成的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由以下要件构成:1、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为违反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4、主观方面为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违反了规定,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严重后果。 TAG标签:刑事辩护 编配 擅自改变 武器装备 刑事犯罪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