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怎么处罚 法录帮 行政处罚 2.3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TAG标签:处罚 擅自改变 行政处罚 行政类 林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