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江西省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

江西省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
江西省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及其相关法规
江西省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的具体情况;(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四川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在四川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如下: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