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列表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的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故意毁坏财务罪的法定最高刑期是7年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二、判刑后罚金不交的后果有哪些

如果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不主动缴纳罚金,法院应当强制追缴。如果当时无力缴纳或者隐匿财产不予缴纳,法院什么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缴纳。

罪犯在服刑期间未缴纳罚金的,如果是有执行能力而不缴纳,减刑、假释要从严控制,有可能会不予减刑、假释。积极执行财产刑的会从宽掌握。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TAG标签:量刑 立案 财物罪 毁坏 #